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2002年12月机构调整为文山州壮族苗族自治洲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七个县管理部。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文山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 https://www.wsgjj.com/WSYYT/index,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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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政发【2011】6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正常化和规范化,切实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建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结合《关于印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政发〔2004〕86号)和《关于修改文山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决定》(文政发〔2008〕64号)两个文件,就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等工作作了专题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
(一)按时、足额、连续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12期,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上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因地震、火灾、水灾、冰雪灾、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自住住房损毁,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恢复重建。申请提取金额为恢复重建支出总额扣除缴存职工已获得的各种救灾资金(含修建房屋物资折算价)之和;如没有获得救灾资金或物资,申请提取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恢复重建总支出额。申请时应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