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黄埔招生方案,欢迎参考!
黄埔招生方案
小学招生
一、适龄儿童(指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下同)在黄埔区入读小学的主要途径。
(一)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在地段就近入学(地段生):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祖辈】,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地段安排入读地段公办小学。
2.统筹安排入学(统筹生):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区内公办小学。
3.入读民办学校: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放弃地段生或统筹生入学资格,其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二)穗籍非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
1.回户籍地入学:穗籍非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在入学当年4月30日前迁入黄埔区户籍的,按黄埔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途径安排入读公办小学;
5月1日至8月31日迁入黄埔区户籍的,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区内公办小学;
穗籍非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若其在户籍地无居住条件实际居住在黄埔区需申请在黄埔入读公办小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