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全文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是经2007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5号公布的文件。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全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95 号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已经2007年4月4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 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执行;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定,但是未对处分幅度做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章与其最相类似的条款有关处分幅 [ 查看全文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全文的相关文章